為追討**放**,麗水一名綽號“老狐貍”的男子竟然糾集另外4名幫手非法拘禁債務人及其女兒。11月15日下午,麗水市蓮都區****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。“老狐貍”吳某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拘禁罪分別被一審判處****十個月緩刑二年至****六個月緩刑一年不等的刑罰。
青田籍的王某現年37歲,離異后與女兒共同租住在蓮都。去年7月14日下午,喜好**的王某在一個**內向一名綽號叫“老狐貍”的男子借了15000元作賭資。本想著大賺一筆的他不料輸了個精光。結果,原本家境不寬裕的他根本無力歸還借款。
第二天晚上10點左右,“老狐貍”一伙找到了王某的租住處,將王某及其女兒帶到市區一家賓館的房間內,不允許他們離開賓館以及與他人聯系。一直到次日早上9點左右,王某趁“老狐貍”他們要求他打電話找人送錢之際,讓朋友幫忙報案。后**上門詢問,王某趁機帶著女兒溜開,“老狐貍”等人礙于**人員在場,不敢追趕。回家后,王某立即將女兒送回老家,并換了住處。
7月17日晚上20點左右,“老狐貍”一伙再次在某招待所“巧遇”王某,隨后便強行將其拉上車帶到郊區一個小山坡上進行毆打和侮辱,威逼其立即還錢,造成王某輕傷。
事后,“老狐貍”五人害怕受到法律制裁,主動到**機關投案自首,并賠償了王某住院費及補償款**幣19000元。但是,**討債的“老狐貍”五人因已經觸犯刑法,不得不面臨法律的懲罰。